全镇绿色养老工程工作意见
实施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有利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镇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以下简称绿色养老工程)的实施,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镇实施绿色养老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帮助全镇农村二女户家庭栽种一定数量的速生林或经济林,并形成经济效益,增强其养老保障能力。
二、实施步骤
1、确认对象。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生育了两个女儿(含合法收养的),夫妇双方其中一方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家庭。
2、申请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6月底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绿色养老工程申请书》,村委会审核其资格,再上报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完成审核并报乡(镇)政府确认,填写《计划生育绿色养老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3、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所在村委会审核其资格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在本地电视台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1、落实土地。各地要为绿色养老工程对象无偿提供宜林土地。属“四旁”、滩涂等空闲地的,每户落实不少于栽种200株果木的土地;属坡耕地、旱地或其它宜林地的,为每户落实不少于栽种100株果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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