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各方联动、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治理农村垃圾和环境污染、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使农村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理的轨道,促使经济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共同发展,使全乡广大农民拥有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不断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丰富新农村建设内涵,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活力,策应争得应有地位,促进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基本没有”的要求,我乡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要借鉴先进经验,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集镇的辐射作用,切实做到与新农村建设“三清八改”相结合,与农村沼气开发利用相结合,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在推进中突出四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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