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保工作意见
为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改变农村面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使农村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排污水、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的现象明显减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镇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各类污染大幅降低,生态环境整体良好,为全面建设“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和评估,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设水源地周边截污工程;对中心集镇和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源实施污染预防、治理措施;加强对施用农药、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管,防止水源受到污染;清查治理废水污染源和固体垃圾,消除农村饮用水污染和安全隐患,保障水质安全。
(二)加大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排污设施建设步伐,实现村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转运、定点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办法,逐步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入实施“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发利用沼气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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