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激活基层干部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村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强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为全面建设更加美丽的河提供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和老有所养的保障机制。
三、规范化管理的对象
主要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四、强化村级工作绩效考核
1、对全乡各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所有村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2、考核指标主要内容为城乡清洁和民生工程、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远程教育、村级民主管理等项目。对村干部个人的考核对应上述指标,将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奖惩挂钩。
3、对于各村的考核标准为乡里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各项工作总分定为1000分(不包括加分项目),其中考核结果在1000分以上为优秀,950—1000分为良好,900-950分为合格,90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强化村干部民主监督
1、对全乡所有村干部按照从“德、能、勤、绩、廉”五个考核方面,实行一年一度对所有村干部特别是村支书和村主任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先由村干部进行公开述职述廉,然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较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与村干部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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