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站建设指导工作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及街办监管站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及街办监管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及街办监管站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及街办监管站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处于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强化农产品源头把关,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区域检测站及街办监管站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全省推行的“商洛模式”,结合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我区区域检测站及街办监管站建设,实现“区级检验监测站+街办监管站(区域检测站)+村组监管员”的三级全覆盖监管体系,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实、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监管服务职能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和街办监管站机构、队伍、设施、运行机制建设,组建村组监管队伍,实现监管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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