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新农村发展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新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城乡统筹推进年活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城郊型新农村,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城郊型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结构、重文化、惠民生、谋幸福”为主线,继续把握“特色、共享”两大原则,按照“三宜”要求,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加快建设三创之都、大桥新城、幸福。
二、主要目标
全区农业增加值增长4.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新增高效农业面积7.5万亩、设施农业面积1.5万亩,项目农业投入总量15.5亿元以上;新增三大合作组织140家,社员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绿化面积3.8万亩;新建防渗渠道171公里、泵站63座、喷滴灌高效节水示范片2300亩;解决农村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善农村环境整治“四位一体”长效管理体制,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村公共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8%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以统筹发展为方向,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1、建立新型城乡空间布局规划体系。以新型城市化为导向,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基本原则,开展编制城乡统筹规划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涵盖“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四个层面的城区、城镇、村庄三级规划体系,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城乡居民点和产业空间,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构建以金沙、开发区中心城区为龙头,平潮、石港、二甲、三余、兴仁、川姜、先锋等重点镇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城镇化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2、形成新型镇村布局规划。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要求,完善各镇区控制性详规,深化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统筹镇域产业、居住、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镇域学校、医院、公园以及服务业等建设,稳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实现农村与城镇的优势互补。
3、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规范规划决策程序,优化规划决策执行机制,完善规划监督机制,着力维护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无规划不决策、不供地、不投入,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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