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供应和高效利用,推进土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法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是新形势下中央、省、市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既有利于缓解我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提供建设用地保障,切实提高供地率,又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土地管理人员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意识,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服务与规范的关系。同时,用地供应工作也是迎接十次卫片核查和土地例行督察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尚有5000余亩土地没有供应出去,如不能按时完成供地任务,将直接面临用地限批。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进度,切实将批而未供土地全部供应到位。
二、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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