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地方税收保障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有效壮大地方财政收入,持续推进“幸福”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落实《条例》的自觉性
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作为我省的地方税收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督等地方税收保障工作中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地方税收保障的有关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发挥税收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杠杆作用,全面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为全市财源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细化责任,明确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职责
(未完,全文共1943字,当前显示4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