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农村饮水安全意见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现市委、市府提出的三年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性
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浅井水,占全县农村人口48%左右,主要危害是总固体、总硬度及重金属污染超标;另一类是深井水,占全县农村人口43%左右,主要危害是含氟量超标,两种水源都是不安全的。从2011年开始,我县以水厂为水源对农村饮水安全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目前,我县的饮水安全覆盖率20%,相对于全市60%的覆盖率,相差甚远。今年,市政府要求我县今年农村供水覆盖率必须达到80%以上,新增供水人口22万人因此,追赶先进,实现市政府80%覆盖率的要求,我县形势严峻,任务紧迫。今年我县计划多方筹集资金,实行板块式发展,整建制推进,解决南城、宋楼、双庙、田庄、渡口驿、新盛店、苏留庄七个乡镇、22.3万人口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并且把满足供水条件村庄的全部改换为集中供给的安全水,一举改变我县饮水安全落后、被动的局面。
二、明确工程建设投资渠道
㈠村外主管网工程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用于建设供水管道到村头。县水务局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财务报账制等严格管理。
㈡村内管网及入户工程资金由群众自筹解决。
1、村内工程质量较好,具备供水条件的,水务局负责主管道与村内管道对接,乡镇负责切换水源实现供水。
2、村内工程基本具备供水条件,但需要进行一定改造的,由村委会确定自筹资金金额,原建设单位进行改造。
3、村内没有管网或村内管网需重建的,由镇、村两级筹集资金,水务局统一进行设计、施工。
三、协调配合,营造良好工程建设管理氛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发挥主体作用,各个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力量,举全县之力,办全县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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