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源头控制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我区织里镇“三合一”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现提出如下整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按照《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织里镇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范能力,认真夯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基础,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织里镇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尽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源头。从2012年1月1日起,杜绝织里镇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
(二)集中整治。截止2012年8月31日,使所有“三合一”企业达到消防设施完备,并具有隔离措施和逃生通道的要求,基本改变织里镇现有企业“三合一”状况。
(三)彻底消除。力争三年内,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以达到彻底消除“三合一”企业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组组成人员共150人,其中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50人;区抽调50人(区级有关部门28人,乡镇街道各安排2人计22人);织里镇抽调50人。
(二)设立整治组、执法组及综合组。由集中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领导,实施集中整治、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办公室地点由织里镇政府统一安排。
1.六个整治组。具体按织里镇社区设置划分,组长由织里镇班子成员担任。
2.一个执法组。由市区相关执法部门人员组成,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其主要职能是对拒绝整改的企业实施行政执法,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强化整改力度,强制整改到位。
3.一个综合组。负责做好宣传、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由织里“三合一”企业整治办负责人任组长。
四、源头控制
为有效杜绝织里镇“三合一”企业的滋生蔓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源头控制。
(一)把住源头,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责任,签订源头控制责任书,使织里镇不再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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