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执法整改工作意见
根据政法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改活动”)。为使该项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专项整改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走在前列的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为全面建设“平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专项整改活动主要目标是。突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满意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
1、坚持专项整改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措施。每个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检查在法治意识、执法观念、执法纪律、执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本系统本单位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带头整改,带头规范行为,充分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坚持专项整改与“平安”建设相结合。建设“平安”是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要按照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
3、坚持专项整改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举措。要在先进性教育学习和党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干部学习培训,集中整改,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4、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专项整改活动要紧密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敢于解剖,善于纠正,边查边改边建,哪些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那些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那个环节,哪项制度不全就重点完善那项制度,特别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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