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农林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8月下旬起至10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动重点
1、查处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3、查处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查处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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