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服务企业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市四届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服务年”、“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职责,全力服务企业助推发展,为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提供有力保证,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参与,及时跟进,全程监督。重点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实体经济等政策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做到服务不失监督,高效不失廉洁。
二、全力服务保障重点产业(企业)项目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建设、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实施全程联合跟踪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问责问效问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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