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深化社会治税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整合税收征管资源,抓好个体、零散税收管理,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经开发区管委会、县国税局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宗旨,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全面构建规范、集约、高效的税收社会化征管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开发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有关部门管理资源,集中管理,统一征管模式,成立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机构,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实现个体税收征管效能最大化。
三、实施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
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工作。
(二)集约高效的原则。
充分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管理资源,依托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简化和优化个体税收管理流程,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管理质效。
(三)优化服务的原则。
创新管理模式,保障纳税人权益,方便纳税,提高服务质效。
(四)积极稳妥原则。
先试点,后推开,边探索,边规范,积极稳妥地建立社会综合治税机构,完善征管的体制和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工作范围
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范围包括所有个体工商户(含有证和无证)、发票代开业务(不含单位纳税人)和临时户,即固定个体工商户、临时个体经营户、流动个体经营户、私有经济等个体零散经营活动。征收项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一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税征管范围
五、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调整充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开发区财税局。指定城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具体负责个体委托代征的开展落实工作。
(二)人员配置。根据综合治税办公室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实际,按程序调入或招用相关人员。
六、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权限
1、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个体税源协税护税网络体系;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符合相关职能业务处理需要的业务流程,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5、协同税务部门研究解决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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