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企业风险防范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于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促进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意识,降低法律服务成本,着力做好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帮助企业、金融部门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以律师法律服务为龙头,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各方面合法权益,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讲好三堂课,培训一批人,增强企业抵抗风险能力。由市司法局牵头,与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文,聘请和组织省内知名律师、法律专家和本地区优秀律师,免费对重点企业的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分别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的特点,深层次分析金融危机给企业、金融机构和经济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加强对金融危机风险的预测和警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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