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就业培训实施意见
各街、镇:
为推动全区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能力、择业能力,紧紧围绕“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劳动就业,保持就业稳定”的总体思路,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服务理念,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就业的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的作用,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全面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竞争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形成培训与就业互动的长效机制。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各街、镇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市场调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提高层次、促进就业”的要求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及相关工作。
(一)职业指导培训。各街、镇应针对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力进行以就业形势分析、转变就业观念、提高择业技巧、了解就业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指导培训。职业指导培训掌握在18-48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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