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农业安排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省“三秋”农业生产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市2012年春季农业生产,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畜牧业发展为主线,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保障城市农副产品充足供给,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学技术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具有特色、全省领先的山区现代生态循环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一)抓好越冬农作物的在土管理,确保夏收农作物增产增收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技术管理,采取中耕除草、施肥、浇水等农业技术措施,恢复在土越冬农作物的长势,确保夏收农作物的增产增收。
(二)合理布局春耕生产,抓好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确保2012年实现粮经比达到3:7。具体目标是:
全市完成春耕生产播面198.74万亩,其中。水稻52.5万亩,玉米55.5万亩,蔬菜65万亩(其中菜用马铃薯15万亩),新增果园8.3万亩,茶园2.06万亩,中药材1.63万亩,花卉苗木1.5万亩,牧草7.6万亩,小米0.35万亩,其他4.3万亩。积极做好已有果园、茶园的春季管理,确保产业结构调整带来农民收入的增加。
实现年出栏生猪150万头,出栏家禽2550万羽,牛奶产量5万吨。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三环”以内玉米改种经济作物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土地的不同性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我市“三环”以内玉米改种经济作物工作。
一是对于农民承包地种植传统玉米的,农业部门要按照宜果则果、宜菜则菜的原则,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连片推进计划;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将结构调整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办事处)、村、户,落实到地块,确保种植传统玉米的农民承包地全面改种经济作物。
二是对于利用集体土地(含开荒地)种植传统玉米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按照区域布局进行结构调整,25度以上坡地原则上全部实行退耕。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办事处)、村,全面杜绝传统玉米的种植。
三是对占用林地种植传统玉米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所属林业部门、有关乡镇(村)认真核实地块性质,落实权属,强化执法,确保能退耕的一律退耕,应还林的一律还林,属公路保护带的一律实施景观绿化。对荒坡及其他非耕地种植玉米的,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杜绝种植玉米。
2012年,全面完成“三环”以内传统玉米改种经济作物6.4万亩,其中:蔬菜3.6万亩,果树2.3万亩,茶叶0.1万亩,花卉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0.4万亩。消除非耕地种植玉米1.26万亩。
(二)稳步推进区域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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