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农村生猪生产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认识
确保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对于保障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是“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针对猪肉价格涨幅较大,影响群众生活,带动物价上涨的情况,国务院研究制定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五项政策措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的意见》,从大力促进生猪生产、强化生猪生产的服务保障、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以及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宏观指导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政策的意见。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大局出发,结合生猪生产实际,充分认识稳定猪肉价格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积极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
把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作为加快生猪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应对市场风险,避免生猪养殖大起大落,确保产业稳定发展的主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发展。市县农业(畜牧)、发改、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严格项目建设标准,落实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加快扶风县、凤县、陈仓区生猪大县和30个万头生猪示范村建设,发展年出栏200头规模以上的3000名养殖示范户。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新启动实施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万头生猪示范村建设项目,以场带户、以大帮小,推广圈舍标准化、防疫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的综合技术,促进生猪规模养殖发展。
三、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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