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对供销社改革意见
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5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1〕27号)精神,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活跃农村流通,完善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流通网络建设
(一)加强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巩固提升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外引内联积极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区域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放心农资店,打造区、镇、村三级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将农资经营和生产服务紧密结合,办好庄稼医院,积极开展各种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从事农药、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
(二)加快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培育壮大连锁骨干企业。加强区域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连锁经营为主要形式,在城区发展大中型超市,在社区发展连锁便民店;在镇改造基层社建设具有较强配送功能的直营超市;在行政村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标准化连锁农家店。逐步形成区有配送中心、镇有超市、村或社区有农家店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通讯、食盐等连锁经营业务。
(三)加快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筹建区域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名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加快重点市场升级改造和特色专业市场的培育,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功能,形成区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镇有室内集贸市场的农副产品营销网络。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超对接,推动大中型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切实做好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城镇社区直销工作。
(四)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强化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职能,建立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市场秩序。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经营的传统优势,加快现有网络的整合提升,加快筹建集科技研发、综合加工和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积极推进社区和村镇回收站点建设,形成集回收、仓储、配送、加工利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要将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布局。支持有条件的供销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电池电瓶、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实现再生资源的产业化经营和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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