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保障科工作计划
2012年,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财政工作会议、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落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赶超跨越落实年”活动为主题,紧紧围绕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透明财政”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健全养老保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推进财政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财政社保工作全面发展的目标。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完善促进就业政策。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落实完善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局势稳定。一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支出比例的政策;三是深入研究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政策。
(二)支持培养多层次的人才队伍。一是认真落实人才小高地、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业化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工作,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万名人才下基层工作,对入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的人员给予资助,充分发挥“十百千人才工程”人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
(三)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县区管好、用好就业资金,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就业目标任务、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
二、以实现全覆盖为重点,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覆盖,并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规范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资金监督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努力做到社保基金当月收支基本平衡。加强对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资金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加强基础数据审核,防止虚报冒领。
三、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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