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安全若干意见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抓住道路交通安全五大要素,即“人、车、路、企、管”,实施全过程控制,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精细管理,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顺畅有序、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主导作用
(一)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核和管理。要加强驾校的管理,提高驾驶人员培训质量,严查驾校资质和教练员上岗资格,对于设施、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驾校,责令其停业,并限期整改,要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试标准。建立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倒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只收费不培训等违法行为的驾校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操作的教练员、考试员坚决予以处罚。(此项工作由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进一步严格农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农林局要强化农机登记上牌,安全技术检验、检查纠违、违法处罚等安全监管措施,并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农机无牌驾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投入作业、超速、超限、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此项工作由区农林局负责)。加强乡街交警中队和农村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积极排查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提高办牌办证率,经常化开展以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此项工作由公安分局负责)
(三)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要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要求,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公安分局负责)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营运企业驾驶人的聘用和管理,将驾驶营运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特殊车辆的驾驶人列为重点对象进行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驾驶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采取奖惩警示措施,建立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定期组织驾驶人参加学习和培训。(此项工作由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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