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意见
根据司[]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四进”工作,更好地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推进基层平安建设为着眼点,以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手,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组织、为基层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提高法律服务“四进”工作的实际效果,推动法律服务“四进”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努力为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四进”工作,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推动基层普法进一步扎实深入开展,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进程,各项管理进一步规范;帮助农村、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促进基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协助基层做好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平安建设进程。
三、主要任务
法律服务“四进”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及时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设。年内,每一个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都要挂钩一个乡镇及辖区行政村并兼挂一个社区或一个企业或一所学校。挂钩的主要任务是:
(一)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的主要任务
1、协助行政村或社区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社区管理制度,促进乡村、社区做好“四民主、两公开”工作;
2、协助行政村或社区建立法律宣传栏,每季度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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