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费维权系统建设意见
为切实把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贯彻好、落实好,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及《关于印发市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54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实施,稳步推进的要求,有组织、分阶段逐步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至今年年底,镇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所有村、社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在较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从而建设覆盖全镇的消费维权网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等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将消费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消费维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协调、调研、宣传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工商所,主任由工商所所长陈建平担任。
三、完善设施
按照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年底前,设立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行政村、社区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制作牌匾、印制投诉举办台帐、宣传材料等必要设施。镇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为我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内容
(未完,全文共1973字,当前显示5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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