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道办社区综治组织建设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在新一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完成后,为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力量,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有效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在平安建设一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全街道基层社会稳定,制定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基层社会平安和谐为目标,以“充实队伍、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做好防范、化解矛盾”为抓手,把社区综治组织建设作为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着力点,在基层筑起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促进打击整治、防范控制、疏导化解、服务管理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开创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网络
1、社区综治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抓好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社区综治办接受街道综治办的业务指导,下设治保会、调委会,统筹负责社区治安、调解、普法、消防、社区矫正、外来人口管理、安置帮教等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社区综治办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委员3名,分别为治安主任、调解主任、综治协理员(可从社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中选任)。综治办主任对综治办工作负全责。
2、社区治保会。主要负责组织本社区群众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熟悉辖区内的各方人员情况,掌握提供社区社会动态和各方信息。社区治保会受社区综治办直接领导,并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由委员3—6名组成。设治安主任一名,由社区党支部委员或居委会委员担任,负责治保会的全面工作。治保会下设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志愿者队伍两支队伍,治安联防队队员按照不低于社区实有人口的6‰配备(500人以下的社区不低于4人);治安志愿者按照不低于社区实有人口的10‰配备。建立社区治保会、治安小组、治安信息员三级治安防范组织网络。治安小组根据社区居民小组进行划分,居民小组长兼任治安小组组长;居民小组内的村民代表担任治安信息员。治安小组和治安信息员由社区治保会管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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