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道年度消防工作意见
年,全街道消防工作要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消防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深化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以减少一般火灾、控制较大火灾和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体群伤火灾为目标,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下火灾防控和抢险求援需要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社区居委会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工作机构,以文件形式加以明确。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工作机构报街道安监办和派出所备案。
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均应当建立由职工或者居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各企事业单位均应聘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安保人员从事消防巡查、检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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