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经济企业考评奖励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市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考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考评指标要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经济强企业的实力和贡献,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
(二)导向性原则。考评方法和指标既要注重经济贡献,又要兼顾社会责任,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三)可比性原则。考评指标要以定量指标和企业共性指标为主,以定性指标为辅,实现在不同行业企业间进行对比。
(四)可操作原则。考评指标所涉及数据要准确度高、易掌握。
二、考评范围
已在我市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包括金融企业)。
三、考评指标
经济强企业考评指标体系由经济贡献、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三大类14项指标构成。
(一)经济贡献指标
1、上缴税金。上缴税金总额每100万元计3分,不足100万元按比例计分。对当年上缴税金总额比上年增加部分实行奖分,每100万元加奖0.5分,不足100万元按比例奖分;对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实行奖分,每100万元加奖1分,不足100万元按比例奖分。
企业上缴税金不包括企业退、返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以及在我市以外上缴的税金。上缴税金总额须达到400万元以上,形成地方财力部分须达到200万元以上。
2、企业增加值。每4000万元计1分,不足4000万元按比例计分。
3、外贸出口。年内外贸出口每1000万美元计1分,不足1000万美元按比例计分。
4、固定资产投资。年内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除外)每2000万元计1分,不足2000万元按比例计分。
5、二三产分离。年内工业企业已实现二三产分离(主辅分离)的奖3分,分离出的三产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分别加奖1分、2分、3分。
(二)可持续发展指标
6、企业上市。对考评范围内的企业,年内被市发改委确定为拟上市企业的计20分,年内被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计50分。
7、人才引进与培育。年内每引进和培育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奖1分,不足5人按比例奖分,最高奖3分;年内每引进和培育5名高技能人才奖1分,不足5人按比例奖分,最高奖3分。
8、品牌形象。
(1)新创一个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著名商标或名牌,分别奖5分、3分、1分。
(2)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分别奖3分、2分、1分。
(3)房地产企业年内资质等级被评为一、二、三、四级的分别奖3分、2分、1分、0.5分。
(4)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企业的,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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