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集体访创建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无越级集体访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我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责任感、积极性,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切实做好群众去市到省进京上访化解处理工作,开发区纪工委研究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无越级集体访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市纪委和县纪委处理群众上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夯实基础,增强我单位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构建综合调处信访问题工作格局,紧紧依靠各党支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推动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信访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实现无去市、到省、进京越级集体访。
三、创建标准
(未完,全文共1506字,当前显示4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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