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加强环境卫生工作意见
为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洁净、和谐、温馨、快乐的新春佳节,按照市政府部署,现就春节前及节日期间市区环境整治和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谐社会理念,重点整治城市管理中难点、热点及多发问题,保障城市水、电、热、气等生命线,营造喜庆欢乐、热烈红火的节日气氛,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管理有序、人居和谐、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整治内容、保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区环境整治
针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及反复多发问题,集中开展以下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市区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确保环卫设施完好、清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清除卫生死角,调配好使用车辆,保证垃圾清运正常;及时清理清洁站、垃圾投放点、垃圾桶、果皮箱等及周边暴露垃圾和堆积废弃物;加强对公厕设施、化粪池井盖、排污管道等的检查,破旧损坏的及时更换和维修,阻塞不通的提前进行疏通,公厕设施做好防冻保护,确保节日期间公厕灯明水畅、设施完好;及时清理街巷内燃放的烟花爆竹残皮、纸屑,未燃尽的要扑灭后清运,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
2.散流物体运输整治。继续对散流物体运输实行定路线、定车辆、定时间运输的管理措施,严肃查处不遵守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的违规行为,打击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车辆上路运输的违法行为。对从事运输渣土、煤炭、水产品等易洒落物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加装封盖设施,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市区作业。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发生载运物遗洒和飘落问题。同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清除道路散落物,确保道路交通环境洁净、无散落污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支队。
3.建筑工地整治。针对冬季大风降雪天气,施工工地潮湿泥泞,屡屡发生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等问题,要从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入手,实行围挡封闭作业,设置场地排水设施,减少工地积水;实施工地出入口硬化管理,保证出入口畅通,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严禁进出车辆带土上路;督导工地建筑垃圾清运,查处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出工地运输各种散装或粉尘类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因泼(扬)洒、泄漏对城市道路和环境造成污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建管处。
4.市场环境及摊点整治。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夜市、早市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管理,改善经营秩序。市场内摊位按设定范围分区经营,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理外运,卫生保洁达到管理标准。市场周边保持道路畅通,卫生整洁,严禁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乱拉、乱围、乱搭、乱建,杜绝在市场外经营,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摊点管理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依法取缔在主要道路及重要场所室外摆设的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堆放等行为;严格控制次要道路摊点设置,规范经营秩序,必须退路进屋经营,禁止占道影响通行;严格管理街巷摊点,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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