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关风险防范意见
为强化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局党委《关于在重点岗位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教育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确定的重点岗位及人员。重点岗位包括。政工科、计财审计科、职教科、幼教科等。
二、考核的内容
对重点岗位的考核。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档案文书等基础建设的情况;风险防范各阶段的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改正情况;总结修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
对个人的考核。参加单位学习、活动情况;在风险防范各阶段的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改正情况;总结修正廉政风险防落管理工作的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
三、考核标准
(一)对重点岗位的考核
1、思想道德风险的防范
(1)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
(2)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3)注重加强人文关怀。
2、制度机制风险防范。
(1)工作制度建全。
(2)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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