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今天是:2006年3月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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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防治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副标题: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确保我市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河东省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报市政府。
二、疫情确认
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成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
总指挥:尤泽军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黄连渤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凤德市农发局局长
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河东部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
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未完,全文共2214字,当前显示7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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