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现就构建和谐**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和谐**区,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民主民权民生协调发展的**区,是全区人民各尽所能、才尽其用、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区,是社会活力与效率勃发、公平与正义彰显的**区。构建和谐**区,是**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在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而社会矛盾凸显的情况下,提出构建和谐**区的奋斗目标,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区委提出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和谐**区,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论断,充分说明我国已经形成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体系,同时也表明党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是指导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区委提出构建和谐**区的奋斗目标,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快实现区委提出的“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客观需要,是全区人民面临的一项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
(二)构建和谐**区,是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正处于发展黄金期,同时也是矛盾凸现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全区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随着实行土地确权、粮食直补政策和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而导致占地拆迁范围的不断扩大,引发出一批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三农”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机制还很脆弱,就业再就业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与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不相适应,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社会道德水平亟待提高,与“人文奥运”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如能得到妥善解决,就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倒退。为了创造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持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必须加快推进构建和谐**区的步伐。
(三)构建和谐**区,是全区人民创造美好未来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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