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专职驻村制度的意见
为贯彻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固本强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农村工作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推行镇干部专职驻村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对象
根据行政村的规模、工作基础,确定一定数量的镇干部专职从事驻村工作。专职驻村干部做到与线上工作全脱钩,采取下派任职或驻村帮助工作的方式。对一些干部素质较好、有培养潜力的中层骨干选派到村任职;对一些农村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的镇干部充实到村工作;对一些近年来,新分配到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选送到村锻炼。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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