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宣传教育方案
一、宣传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及时报道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和公开揭露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提升全民环境伦理道德水准和自觉约束自身环境行为的能力,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保护方面“知法、守法、维法”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加快推进长沙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内容
1、开展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的主题宣传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在新闻媒体设立固定栏目引导市民开展针对环境法律法规和长沙环境质量的讨论和建议活动;另外,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读、情况处置建议、律师帮助热线等方式开展环境违法民间索赔案例宣传活动,积极为老百姓这一弱势群体提供环保方面的法律援助,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为环境保护工作争取最大范围的公众支持,完善环境保护的社会舆论监督体系。
2、重点宣传以“2006年起,力争2年内拆除城区三环线以内所有燃煤锅炉及其烟囱”为目标的清洁能源工作,集中报道影响城市景观闲置砖制烟囱的爆破拆除,三环线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拆除或改烧等环境整治行动;并及时报道表彰主动配合、支持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的先进典型,揭露批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单位。
3、集中报道湘江长沙段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湘江长沙段流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等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整治行动(包括无条件取缔取水口周围的水上餐饮行动等)。
4、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积极开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内容的宣传,开展“创新社区环境管理模式”的探讨,进行环境伦理道德和约束自身环境行为的教育,开展水电等资源节约和家庭污染控制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环境价值观念,促进公众环境友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5、采用日常报道与集中采访的方式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宣传汽车尾气的危害、新的尾气检测标准和尾气检测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工作透明度,推动工作的全面展开。
6、开展“环保110”在不同季节的投诉重点的集中采访和跟踪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我局开展的日常执法、集中执法和与各相关部门联动执法行动,重点介绍以“环境执法、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大部分为内容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让公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做好舆论准备。
三、宣传方式
环境执法劲风行动宣传工作采用“新闻媒体联动为主,区县联合为辅”的模式进行。全市性的宣传活动由市局牵头,联合新闻媒体,各区、县(市)局配合开展;各区、县(市)局根据本辖区环保工作的具体情况,围绕全市的宣传重点与市局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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