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惠民行动
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区)民政局:
为认真实施好省、市“十大惠民行动”,切实解决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房困难,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市有关惠民行动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攀枝花”为主题,针对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2007年我市通过统筹规划、调整布局、整合资源,新建和改建5所农村中心敬老院,对3所农村敬老院进行功能扩建。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3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6%。
三、建设标准
2007年新建的中心敬老院按照省厅要求,建设按照省一级敬老院标准。新建敬老院规模占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床位数不低于70张。改建敬老院按照省二级标准建设,敬老院规模占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床位数不低于6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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