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桂发[2006]9号)要求,结合钦州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把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钦南区犀牛脚镇三娘湾村作为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把灵山县丰塘镇平岭村、佛子镇谭家营村和清湖村委高岭村,浦北县小江镇平马村,钦南区犀牛脚镇大环村、那丽镇土地田村,钦北区贵台镇洞利八寨沟民族新村、小董镇南蛇洞新村等8个村作为市级重点联系村。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围绕建设富裕钦州、文化钦州、生态钦州、平安钦州为主题,以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保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实现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建设要紧紧围绕这个总体要求,全面协调推进2个试点村和8个重点联系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把试点村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确定推进钦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123456”,即围绕“一个主题”、抓住“两个试点”、抓好“三化”、强化“四基”、突出“五建”、实现“六新”。所谓“一个主题”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这个主题。“两个试点”,即是抓住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和钦南区犀牛脚镇三娘湾村这两个试点村,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推动钦州市新农村建设。“三化”,就是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大力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发展壮大县镇村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推进农村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四基”,即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基础产业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以旅促农,助农增收;抓农民基本素质提高,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抓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发展经济和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途径,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返贫以及“五保户”、特殊困难群体和灾民的生产生活等问题。“五建”,就是抓好路、水、电、沼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学校、幼儿园和农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广播电视电讯设施和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建设,抓好村屯卫生站(所)等卫生设施建设,抓好房屋和村容村貌等人居环境建设。“六新”,就是培育新经济、新生活、新风尚、新村貌、新机制和新农民。
三、工作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目标,不能等同于单纯搞新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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