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通羊镇李渡村、柏树下村,大路乡洞口罗村、九宫山镇畈中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逐步建成繁荣、富裕、和谐、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试点村首先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规划。村庄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以村庄整治为主,体现地方特色。规划要得到村民认可,同时要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禁止农民乱建、滥建。
2、坚持以人为本。要从试点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出发,集中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制定规划和确定建设项目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扎扎实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3、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农村落后首先是经济落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脱离了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农村其它各项建设就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根据试点村的不同特点,培育和壮大一到两个支柱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在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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