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整合资源,优化资源”的原则,提高政府管理社会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1.4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和一般环境事件四级。

1.4.l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l.4.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4.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5适用范围

处置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本预案。核事故污染的应急响应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现场救援指挥机构、地方政府、省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2综合协调机构

省环委会负责协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省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未完,全文共8245字,当前显示14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