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工商(200*)62号《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市、县工商机关机构改革中做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推行“竞争上岗”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我局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相关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实施范围
我局此次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是指一般干部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职务升任正股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及纪检组长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
1、竞争上岗人员,须是本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人员;近三年以来,在年度考评中均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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