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烟草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趋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政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
2、真实准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利于监督。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三、公开范围和形式
(一)向社会公开
1、网络公开。在本单位网站(网页)设立政务公开专页或专栏,公布有关办事程序、办事承诺、投诉电话等方面变更情况及烟草建设规划、项目。,
2、办事场所公开。在办事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印发宣传材料,制作便民服务指南,展示项目内容、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3、服务窗口公开。在办证大厅公示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设立咨询窗口,解答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提出的咨询。
4、告知听证公开。对重大决策,采取举行听证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重大决策,举行告知听证。
5、新闻媒体公开。国家有关烟草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县性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登报、制作传单、手册等宣传形式,予以公示告知。
6、执法公开。所有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公开姓名、身份、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二)向本系统公开
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通过烟草综合办公信息平台部门公告栏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内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且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有要向社会公开。特别是涉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都有实行公开。
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公开是指向全社会和群众公开;对内公开是指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公开。根据“政务公开、服务社会”的原则,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和烟草专卖管理的需要,确定以下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一)对外公开
1、政务公开事项
(1)国家有关烟草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全县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查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
(4)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2、办事公开事项
(1)工作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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