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积极参与“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实现我市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年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加强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建立旅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各部门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体制。*年,要结合“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基本建立以分级负责、考核科学、制约有力为主线的安全责任体系;以人为本、面向社会、讲求实效为导向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以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救助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避免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我市一般旅游安全事故,实现全年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旅游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实现*年安全管理目标,大连市旅游局决定调整*年成立的“大连市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成员单位范围。调整后的“大连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市县旅游局局长和市旅游局各处(室)处长担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精神,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和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有关预案;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总结旅游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等。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6月)。1-4月份,旅游企业进行自查;5-6月份,市及区市县旅游局检查验收。
(二)召开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月)。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部署*年我市旅游安全工作,与各区市县旅游局签订《大连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
(三)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状况调查(1-3月份)。制定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安全状况调查表,对各旅游企业*年旅游安全管理经费的投入、制度的建立、安全状况等进行调查,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5月)。每年五月份是“安全生产活动月”,今年,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安监局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市旅游政务网开辟旅游安全专栏,将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五)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规范(7-11月)。7-8月份,根据不同类型旅游企业的特点,分别研究制定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点的安全生产规范,向全行业示范;9-10月份,旅游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11月份,市及区市县旅游局督导检查。
(六)开展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4、9、12月)。4月份,针对“五一”黄金周和大连赏槐会;9月份,针对“十一”黄金周和大连国际服装节;12月份,针对“元旦”、“春节”及“两会”适时开展。
(七)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省旅游局开展“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未完,全文共4163字,当前显示13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