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攻坚年”的工作部署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宝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安办39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深宝安办38号)以及市教育局学校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6月开展主题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映通
副组长:吉毅、王熙远、童尽一、李家勇、陈代刚、张德梅、陈国新、陈惠光、潘世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办。
主任:李家勇(兼)
成员:胡龙、黄承华、刘晓明、王峰岚、张建强、钟庆祥、肖波、温福华、廖柱、刘俊明、李敏壮、陆泰东、黄丽雅、叶耀范、叶志辉、吴乃胜、裴晴、黄伟堂
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以下简称街道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排查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全区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月”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大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疏漏,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十七大之前和中、高考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未完,全文共2327字,当前显示6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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