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政府经研究,确定2008年为全市开展三年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提高之年。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形象,按照“建管并举,突出安全畅通;综合整治,突出优化环境”的总体要求,现就“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高邮”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扬州市公路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扬州市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考核验收标准》、《高邮市政府关于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照“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整治全市公路环境,基本实现“三无五化”,即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直接影响安全和景观的违法搭建、无新增公路违法建设、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法占用和堆放;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洁化、边沟畅通化、边坡稳定化、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推进我市公路环境的明显改变和提高,实现“畅、洁、绿、美、安”,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二、活动内容和要求
围绕“公路环境意识大提高、组织力度大提高、管理水平大提高、整治效果大提高”的总体目标,动真碰硬,大规模开展“拆、清、整、管”行动。
(一)加大拆除力度。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特别是公路平交道口、弯道内侧妨碍安全和严重影响景观形象的各类违法搭建,拆除公路两侧影响交通视线、影响景观的户外广告、非公路标牌等,拆除不符合规定的道口,拆除公路沿线设置的非公路交通标志。
(二)加大清除力度。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打谷晒场、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拉乱挂,清理车辆占道进行水产品交易等各类马路市场,规范公路两边商业摊点、修车点、洗车点、水产品交易点的经营行为;扶正、清理公路沿线歪斜或废旧电力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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