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和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54号)提出的建设安全社区、保障安全生产、构筑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推进和谐开发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契机,以社区网络化建设为载体,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多元参与、广泛整合资源和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开发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安全氛围,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伤害事故,共享健康与安全,为社区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在2008年底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标准及其评定管理办法,全区以街道、镇政府为单位,启动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试点工作;到2010年,全区60%以上的社区(村)要建设成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安全社区。到2012年,全区社区(村)要全部建设成国家级安全社区。
2、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到2010年,争取申报who国际安全社区2个以上。
3、2008年,在全区选定两个街道参加全市安全社区创建试点活动。
三、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通过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机构、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先行试点、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运行机制,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并持续改进,使社区达到不断减少伤害发生和提高安全水平的目标。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国家级和国际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将同步启动、并行推进、逐级申报。初步分为学习准备、宣传动员、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四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阶段(2008年5月—2008年6月)
(未完,全文共2942字,当前显示9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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