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规范城市交通秩序,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以更加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迎接苏通大桥通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3月5日至4月25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响应市政府号召,切实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现结合港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现代科技等多种手段,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集中时段、聚焦力量、整合资源,以“规范交通行为、规范停车管理、规范交通标识、规范车辆营运”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守法自觉性和遵章率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初步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新建一批交通安全学校、村镇,各类社会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的意识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时主动避让行人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守法率达到创建文明城市评定标准。
(二)交通管理设施明显改善。城市道路指路标识系统进一步规范,达到醒目、方便、准确的标准。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小区门前过街设施、提示标识或人行横道线设置率达到100%,利用交通设施晾晒衣物的现象得到有效清除,影响行车视距和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标识、广告牌、管线和行道树树枝得到有效清理。
(三)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城市主次干道行车速度有所提高,路口周期性拥堵得到有效缓解。杜绝因交通组织不当、勤务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停车秩序进一步改善,占道临时停车规范、有序;违法占道、擅自挖掘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其它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特别是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稳中有降,杜绝发生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快速接处警能力明显增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规范交通行为。
1、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动员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对集中整治通告中载明的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十不”内容重点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政府网络、港闸报道和广播等宣传工具,专刊发布交通安全信息,褒扬文明交通行为,对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单位:各街道(乡)、开发区、团区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市广电局港闸分局、交巡警三、四大队
2.在全区主干道路口、市民广场、公园和商贸中心等场所,利用户外广告、设置展板、悬挂标语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协同单位:各街道(乡)、开发区、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3.组织社区管理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依托街道(乡)、开发区、社区设置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以及车站等公共场所展示宣传图板。
牵头单位:各街道(乡)、开发区
协同单位:团区委、区安监局、区文明办、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4.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对市区主干道行人和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在越江路口、黄海路口、城闸大桥路口、高店路口、二号桥路口等五个主要路口每个路口安排文明交通志愿者6—8人。
牵头单位: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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