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月整治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二条规定》(以下简称《十二条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安义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在全县开展“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构建“三县一园”、塑造“四张品牌”、打造“三个一流”战略目标,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以解决机关效能、投资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安义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活动,要取得四个明显变化。
一是履职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找准单位和个人在安义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的位置,摆正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克服个人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的倾向。牢固树立干好本职工作是第一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勤于工作、敢于负责、勇于创新,竭尽全力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工作。
二是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机关作风和部门、行业的行风明显改进,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和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服务投资者、服务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机关作风状况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和上级机关满意。
三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各级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进一步公开,工作流程更加优化,办事效率更加快捷,服务措施更加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得以尽快形成。
四是投资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安商富商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打响“四最”环境品牌,创造出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优势。
三、工作原则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县、乡联动,分级负责;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四、方法步骤
全县开展“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活动,从6月中旬开展,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分学习动员、查找差距、集中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6月中旬-6月30日)。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重点工作是:
1、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十二条规定》和本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围绕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县效能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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