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稽查大队和专卖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稽查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稽查大队全体成员
成立专卖管理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专卖管理所所长
成员:专卖管理所全体成员
暴力抗法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队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卖负责人)报告请求增援,并迅速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在查处无证运输,发生被检查车辆冲向卡口或车辆,危害队员人身财产安全时,应迅速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应急小组组长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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