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保障卫生局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管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0号)和省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的通知》(浙编办[**]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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