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详细版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1.工作职责
(1)辖区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向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报;
(2)负责与社区协调管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3)组织协调相应的小分队开展疫情上报、预防控制、处置及健康教育;
(4)协调物资保障等;
(5)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小分队及预备队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2.领导小组成员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组成人员包括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后勤、财务部门等负责人。
二、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小分队
1.工作职责
(1)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对突发事件发生地点和患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实行医学检疫和隔离,协助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取证;
(2)承担救治和转运任务;
(3)负责每天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2.小分队成员
由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等6-8人组成。小分队负责人由机构负责疫情防控的分管领导担任。
三、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预备队
1.工作职责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小分队相同,处于人力资源的第二梯队。
2.预备队成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四、应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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