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器质量监管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保防爆电器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重要工业产品行业(区域)加强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加强防爆电器产品的长效质量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质的转变,促进行业和谐发展,加快整合、提升优势和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区域块状优势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配合我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对全市范围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已形成区域块状经济优势的区域性(行业性)重要工业产品,持续加强长效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形成科学、有效地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实施,我市防爆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行业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逐步提高,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
(二)抽查合格率的持续稳定,防止因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销售竞争加剧等市场原因,而造成行业产品质量的严重滑坡。
(三)无证、无标生产和假冒伪劣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性的、主观故意的偷工减料生产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三、主要措施
(一)立足防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采取以质量预警、预防、预测等“三预”为核心的新型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争取创造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防范区域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确保区域产品质量的稳定,防止因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我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行业自律,遏制恶性压价竞争行为。制订、完善行业规范、行业质量标准,引导有序竞争,主动协调产品价格,制止低价倾销的不良行为行业。积极探索行业内产品价格调控的有效措施,对产品以低于行业议价、质量成本价销售的企业,按照行规公约予以处罚。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充分发挥产品行业协会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助手作用和服务作用,以实现质量监管的触角延伸,壮大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宣传员、采集员、分析员和警情预报员、服务员、导航员、监督管理员的一系列作用。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内企业更新、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低价无序竞争”的怪圈,有效遏制同业低价竞争导致行业质量水平整体下滑,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并举,积极引导消费者选用产品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配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全力打造**市产品质量的地域(产业)品牌;不断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持续稳定提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质的转变。
建立防爆电器行业的“产品产销链延伸监管”制度。对其上游产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防止无证配件、残次零部件、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对行业内以低质低价产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生产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针对这些产品的流向,采取各种监管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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