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预案
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
1.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
四方区城市防汛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设总指挥一名,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三名,分别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政府办主任和区建管局局长担任。
区城防办成员单位有区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建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城建维护总公司、爱卫办、卫生局、市场建设中心、、房产管理处、公安四方分局、四方交警大队、四方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四方分局、规划四方分局、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几个有关专业单位。
1.2防汛指挥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2.建立由防汛指挥部、防汛通讯网、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5.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汛救灾的意识。
1.3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和防汛宣传工作。
3.参加防汛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实施防汛责任到人,并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5.及时掌握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动态。
6.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防汛指挥部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7.根据本单位或系统职能,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参加防汛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在防汛应急行动中,向防汛指挥部提出合理建议。
2应急联动机制
1.防汛指挥部在需要时可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等或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2.由于各类应急时间发生的地点不一,而该设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处理应急事件中应以管理该设施的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各种支援。并根据应急事件的程度相应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他们的支援和协助配合,同时上报防汛指挥部。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信息
1.由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2.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防汛指挥部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2工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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